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哈尔滨理工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黑教法函〔2023〕46号)精神,《哈尔滨理工大学章程》(2023年核准稿)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正式发布实施。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自2013年实施高校章程建设工作以来,章程在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2016年3月15日,学校章程核准印发,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和科学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就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决策部署,高等学校改革发展进入新的阶段,需要与时俱进对章程进行修改,以适应新的要求。2020年以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先后印发多个相关文件,要求各普通高校对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同时,就教育事业发展而言,学校入选了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胜利召开了第四次党代会和第五届教代会,正式印发了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树立了“育人为本、特色立身、科教融合、装备报国”的办学理念,全面开启了“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理工科大学”建设新征程,势必要积极开展修订工作并与学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结合起来,成为又一次凝聚各方面共识的工作过程,全面促进学校持续深化改革和科学高质量发展。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章程建设和修订工作,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大学章程的修订工作,并与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双一流”二期建设规划统筹一并推进。经过学习调研、文本修订、意见征询、论证完善、合法性审查、审议审定等程序,形成《哈尔滨理工大学章程修正案》,报省教育厅核准。
新修订的《哈尔滨理工大学章程》由序言和9个章节组成,共计94条,1.2万余字。整体而言,本次修订范围较大,重新规范调整了结构框架,将原章程逐条进行了详细修订;修订过程依法依规,内容全面,将学校正在做、能够做和应当做的事项以学校“基本法”的形式予以规定,能够满足学校现实和长远发展需要,重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凝练特色,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党建工作有关要求。修订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进一步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阵地管理等有关内容写入章程;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有关要求。章程修订工作突显高等教育新形势新变化,补充完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三是全面回应相关方面的诉求和意见建议。修订工作重视对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对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学校党代会、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全面回应。
下一阶段,学校将坚持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的基本准则和依据,以新章程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健全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理工科大学”构筑坚实制度保障,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全面建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黑龙江篇章的征程上,努力作出新的历史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