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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掌握教学运行动态、收集教学管理信息以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学校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并成立学生教学信息站。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教学信息站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成立学生教学信息站作为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归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直接领导。
    2.学生教学信息站设站长1名,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管理人员兼任;设副站长2名,由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产生。
    3.学生教学信息站负责全校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管理、考核。 
    4.学生教学信息站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教学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5.学生教学信息站负责组织开展教学专项调研活动,完成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拔及聘任条件
    1.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采取自愿报名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每个本科专业中选聘2名,其中大学二年级1名、大学三年级1名。
    2.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聘期为一学年(可续聘)。
    3.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
    1)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发展,热心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为人正直;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和沟通能力,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4)具有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和良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主动与教学单位、教师、同学沟通,客观、公正、广泛地收集教学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反馈给学生教学信息站。

    1.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教材使用等)的意见和建议。
    2.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学风状况(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秩序、课堂参与、课外自习、课外作业、考风考纪、实验实习等)。
    3.反映学生对教学条件方面(包括教材、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的意见和建议。
    4.反映学生对教学单位教学活动组织安排的意见和建议。
    5.参加学生教学信息站组织的工作会议及各种活动,协助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务处和各学院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奖惩办法
    1.学生教学信息员认真填报《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反馈有效信息每月至少1条,每学期不少于8条。
    2.学生教学信息站每年组织一次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为考核合格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报销信息费。
    3.学生教学信息站每年按学生教学信息员人数的30%评选一次“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相关奖励。
    4.对任期内违反学校规定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站有权予以解聘。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政教发[2013]11号文件废止,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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